Tuesday, June 15, 2010

老板,精明报税!(4) 税收局查税前将通知纳税者

大 马权威税务专家 钟贵发博士

◆若有经商报税疑问,欢迎来信: 传真:03-22896110 电邮:bizinvest@chinapress.com.my

我 国自2004税年开始采用自行估税制度(Self Assessment System),当局将抽样查税,纳税者每5年至少会被查税一次。

如 果纳税者以隐瞒获利或夸大开销以获得经商扣税等方式,提报不正确的税表,税收局将对此罚款。

◆税务官登门拜访

税 收局会在登门拜访前(即查税前)通知纳税者。届时将与业主面谈,以获取有关业务概况。

查税官接着会调查纪录系统,这些会计纪录将被检阅和审 查,以核对纳税者的相关税务估算。

若有必要,查税官也将确认这些税务估算的证明,例如有关文?件和收据。

如果查税官作出任何 税务调整(tax adjustments),例如调高纳税者的应缴税金,那么纳税者必须就此提供解释或额外资讯。

如果纳税者被证实呈报错 误的税表,查税官作出的这项税务调整,将附有45%的少缴税金罚款。

如果只是一个无心之失,那么只有被遗漏的收入,才会被征额外税金。

◆ 不正确的报税

所谓不正确报税(Incorrect return),是指纳税者违反所得税法令下的条款,使缴纳给政府的税金,比实际应付税金来得少;即使纳税者没有意图要欺骗或侵占政府的税收。

这 种情况,很多时候取决于相关业务、行业做法及个案状况。一般情况,是经商与私人的开销混合在一起。

不过,所得税法令只允许纳税者从可征税收 入中扣除经商开销。

但纳税者可能在招待客户,以及本身家人前往曼谷旅行后,将这笔开销充作经商应酬费般申领。

其他例子,包括 妻子使用公司车来接送儿女上学或逛街,而这些私人交通开销却记录作经商开销。

再者,是取用公司存货来私下使用,或充作礼品送给别人;付妻子 薪水并当作经商开销般扣除。

这些开销都是私人或家庭用途,都不能扣税。若被揭发,将被征额外税金和45%的罚款。

例子:

查 税官P揭发罗先生将私家车的维修费用记录在2009税年的经商账目内。经账目调查后发现,他从2003年将开始这么做。

这些账目差异将计算 如下:

■罚款限期

在所得税法令下,税收局获准在6个税年内,索回任何政府税金损失。

尽管如此, 如果纳税者被发现疏忽、欺骗或蓄意欺骗政府,税收局将有权力,无限期索回相关税失。

■逃税

逃税是项严重的罪 行,逃税者将被罚3倍的少征税金,以及不超过3年的监禁,或两者兼施。

值得注意的例子包括以年老父母名义申领员工薪水,藉此扣除经商开销, 实际上父母并没有工作。

或是,采用不存在的员工名义(即买人头)来推高薪资成本、在没有收据证实的情况下支付佣金、或没有收据证明的情况下 申领经商开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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