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近,我國首相納吉有關經濟事務的發言頗多,繼今年3月30日的新經濟模式,6月10日的第十大馬五年計劃後,在6月30 日又揚言要把我國的國民總收入(Gross National Income,GNI)從目前的1870億美元,大幅度提升到2020年的5040億美元,增幅可謂驚人。
所謂國民總收入,與國民生產總值 (Gross National Product,GNP)或國內生產總值(Gross Domestic Product,GDP),均是衡量一國經濟總量的指標。大體上言,90年代前,國際通用的是GNP,而90年代後,則流行用GDP。這是因為美國在 1992年改用GDP,而世界銀行也呼籲各國用GDP,以方便國際之間的比較。
不論是GNP或GDP,其計算方式均是相同的,差別在於GNP以國民為範圍,計算海外國民的產值,而不包括本地外國人的產值;而GDP以國境為範圍,計算本地外國人的產值,而不包括海外國民的產值。
兩者皆是計算一國在某一特定期間,如一季或一年內,所生產的所有最終產品和服務(final goods and services)的價值之和。易言之,此處的產值是包括有形商品與無形服務,而最終指的是,產品或服務在該期內的最後出售價格,以避免重度計算。
計算GNP或GDP的方法有多種,較常用的有三:
一,收入法(Income Approach):這是種通過將對各生產要素,如土地、廠房、辦公室、勞動力、資本、企業家等支付的金額相加所得之和。即GDP=薪資+租金+利息+拆 舊+間接稅+利潤等之和。在發達國,薪資通常可佔到約55%,在台灣則占約47%(2008年)。在大馬,據筆者所知,並無這方面的公開資料。
二, 最終產品法或支出法(Expenditure Approach):其計算方式為GDP=消費+投資+政府支出+淨出口(即出口減進口之餘額)。在2008年,依據支出法,大馬的GDP為:

從表中可知,消費是大馬GDP中最大的一塊,其中,民間消費比重又遠高於政府(45.2%對12.5%)。至於投資部份,則是民間略領先政府(10.9%對8.7%)。
在出口方面,大馬向來是個高密集貿易度(Trade Intensity)的國家,因此,國貿對我國經濟增長的貢獻是很大的!此點也聯繫到投資,如按貿工部長慕斯達化所透露,從1998至2010年4月為 止,大馬工業發展局(MIDA)共批准了4,120億9,000萬令吉的投資,其中,外來直接投資(FDI)便佔了59.3%。顯見,我國的貿易在很大程 度上,也是外資主導的加工型貿易。換言之,製成品雖佔了出口總額的約75%,可大部份來自外資的貢獻。
名目GDP與現實有差距
三,增值法或生產法(Production Approach):即把產品與服務在每個生產階段中增加的價值(而非售價)加在一起。在2008年,在7,386億令吉中的名目GDP中,各產業部門的所佔百分比如下:

從上表可知,服務業為大馬最大的一塊,製造業則次之。此外,也可看出服務業雖遞增趨勢,按十五計劃,服務業在2015年的產值會升至61.6%的高比重。
值得一提的是,GNP或GDP也有名目(或稱名義,Nominal)與實際(Real)之分。所謂名目,是按該時期的現行市場價格(at market price)計算所得之值。
如在大馬,2005年的名目GDP為5,224億令吉,2008年為7,386億令吉,可其按2000年不變價格(at constant price)計算的GDP則各別為4,492億令吉與5,283億令吉。大馬曾先後用1978年,1987年與2000年為不變價格的基年(base year)。
之所以要區別名目與實際的原因在於,在物價波動大的時期,名目GDP雖也水漲船高,可實際的產品與服務的單位數額,變動其實可能不大;這與因為貨幣增值或貶值,導致產品數量不變,物價卻有增減的情況有異曲同工指出。因此,有必要把泡沫放掉,以符合實際的數量。
比方說,某國前年的GDP為2,000億元,去年「增長」為3,000億元,可是其間通膨率為50%,那其經濟規模是否有擴大呢?答案自然是:否。因此,就需要去年的GDP放氣(Deflate)。
GDP並非完美無瑕
GDP雖然是當代各國追求的首要目標,即經濟增長=GDP規模的擴大,可它只是一個便利的衡量工具,且不是一個完美的衡量工具,如它不能衡量地下經 濟、非法經濟、污染,無報酬的自願行為,如做義工、或家庭主婦的家務及許多非正規部門(informal sectors)的活動。
在赤字預算流行的國家,它也易具誤導性,因用未來錢來「人為地」刺激經濟,尤其是花在「非生產性活動」上,雖表面上是擴大了經濟規模,實際上並未為國民帶來實質的福利,反而可能債留子孫。
在高通膨或者是通膨高過實質薪資增長的地方,原本未進入勞動力市場的主婦,也可能因生活壓力而被逼進入勞動力市場。這雖有助於擴大GDP,卻可能無 助於提升福利,如十五計劃就有意提出婦女的勞動參與率(Labor Participation Rate)。結果,其子女就可能受到忽略,有可能造成更多的社會問題。
伸而言之,在外勞有近400萬的大馬,若減少外勞的同時,又不能提升生產力,那麼,也會鈍化經濟增長。大馬要在2020年把GNI提升到5,040 億美元,外勞與生產力的增減速,也將是關鍵因素。此外,目前國人對外投資,較外來直接投資(FDI)的流入為高,能否扭轉這個趨勢,也是個重要變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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